本法规共7条及3个附件,涉及欧盟(EU)第2017/625号法规第49、50和51条中动物产品等文件检查、感官检查等操作细则,同时,对欧盟(EU)第2017/625号法规第47(1)条(c)所指的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产品进行实物检查,采取本细则附件III的规定。
该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自2019年12月14日起适用。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98532284031&uri=CELEX:32019R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