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352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0-02-1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159    
核心提示:李亚兰代表:您提出的《关于相关部门审查神州专车收费是否合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李亚兰代
 
  您提出的《关于相关部门审查神州专车收费是否合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神州租车近年来为客户提供的租车服务体验表示了肯定,同时提出了“神州专车收费让人一头雾水”,起租价、里程费、时长费、远途费等收费项目未清晰告知等问题,体现了您对网约车行业的密切关注和对价格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几年,随着“互联网+”运输服务深度融合,网约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相继出现,较好地满足了乘客高品质、多样化出行需求,改善了乘客体验。但也正如您所指出,部分平台公司收费让人一头雾水。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平台价格规则不透明、动态加价标准不统一,导致乘客合法权益缺乏保障。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会同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对神州优车集团专车收费行为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对其价格行为进行了提醒告诫。
 
  一、关于网约车价格管理相关政策的说明
 
  为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规范网约车等新业态发展,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两个文件颁布实施。针对出租汽车行业属地管理的特点,两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的管理主体责任,在具体车辆标准、驾驶员条件、运力规模调控和价格管理等方面赋予了地方自主权和政策空间。
 
  在价格管理方面,与传统巡游出租企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同,《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根据《哈尔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规定,您所居住的哈尔滨市网约车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部门不制定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网约车运营企业自主制定服务价格,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
 
  网约车价格虽然属于市场调节价,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经营者价格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价格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第二十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车发票”。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按照部门分工,由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对其相关违法行为实施监管及处罚。
 
  二、神州专车价格制定及公示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神州专车收费让人一头雾水”问题,我们联合交通运输部对神州专车收费价格公示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要求其提供了目前专车业务各车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公式制定情况及服务价格公示情况。
 
  经调研了解,神州专车基础价格主要是参照巡游出租汽车价格及当地市场情况制定的(目前巡游出租汽车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收费项目包括起步费、超起租价里程费、超运距加价费、燃油附加费、低速等候费、夜间加价费用等,各地收费项目及标准略有差异),专车价格变动系数主要依据所在区域的供给和需求的实时比例等数据计算得出。在价格公示方面,神州专车起租价、里程费、时长费、远途费等费用项目及标准,可以通过神州专车官网,神州专车APP或者客服电话等途径查询计价规则及相应收费说明。以神州专车APP为例,在您选择出发及到达地点后可以看到预估价格,点击“预估价”后可以看到价格构成,如起租价、时长费、里程费、远途费等金额,同时可以点击计价规则查看各类专车业务各车型收费项目及收费规则,在此基础上自愿选择是否消费。
 
  调研期间,我们就您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对神州优车集团开展了价格提醒告诫,要求其依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做好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实施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要求其加强在线及电话客服培训工作,对消费者提出的价格问题要及时反馈、妥善处理。
 
  三、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网约车行业价格行为监管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履行职责,继续强化与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协调,指导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主动公开计价规则和动态加价机制,按照相关标准明确运价结构,确保事后账单清晰规范透明。同时,将加大对网约车等新兴业态价格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公正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日期: 2020-02-15
标签: 问题 行业 价格 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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