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召开《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19-04-28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    浏览:123    
核心提示:质检总局根据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拟定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我局决定就规章召开听证会。
     质检总局根据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拟定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我局决定就规章召开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8年3月26日下午14:30-16:30

  二、报名条件

  (一)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法人、社会团体等)均可作为陈述人或旁听人报名参加听证会。

  (二)作为陈述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供书面陈述意见。

  (三)听证会陈述人不超过10人,旁听人数10人左右。

  三、听证会代表确定方式

  由质检总局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人员,并及时将听证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告知听证代表本人。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时,可以指定或者邀请有关单位、个人、专家、学者、律师等作为听证代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8日办公时间。

  (二)报名方式:自愿报名。请申请人员填写《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传真或邮件至我局。

  (三)联系方式:

  质检总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人:曾凌云

  联系电话:010-82262840

  传真:010-82260107

  邮箱:faguisi@aqsiq.gov.cn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链接http://www.aqsiq.gov.cn/gzcypt/cazxyj/20180213/wyyj/

  
 
日期: 2019-04-28
标签: 质检 质检总局 缺陷消费品 消费品 召回管理 管理
 
相关法规
免责声明
1.本网中刊登的文章、数据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原创文章由中实仪信网编辑整合,转载请注明中实仪信网出处。
2.转载其它媒体的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网站刊登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对文中陈述、观 点判断保持中立,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3.如您对文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持有异议,请与中实仪信网联系。联系邮箱:3383880279@qq.com 联系QQ:

推荐图文
推荐法规
点击排行
推荐标签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中实仪信会员交流群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