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1-05-2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133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的积极性,发改委制定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
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规〔2017〕2135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5月9日
  
  附件:
  
  《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日期: 2021-05-24
标签: 污染治理 新疆 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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