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1-07-3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浏览:117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控“两高”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水泥、玻璃行业去产能成果,依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原〔202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7月2日


 


政策解读:《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解读
 
日期: 2021-07-31
标签: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泥 行业 实施办法 工信部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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