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运营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2-01-1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浏览:150    
核心提示:新建地铁、轻轨、单轨、中低速磁浮、纳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调度指挥体系的市域快速轨道线路信号系统以及既有线路信号系统更新改造,除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外,适用本规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等有关要求,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运营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主动对接、积极协调,指导运营单位从源头减少运营安全风险。
  
  各地要及时做好《规范》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部运输服务司 杨远舟,010-65293755、65293262(传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1月14日
  
  附件下载: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运营技术规范(试行)
  
  相关文档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运营技术规范(试行)》解读
 
日期: 2022-01-18
标签: 国务院办公厅 城市轨道 轨道交通 交通安全 要求 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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