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标准委开展标准化法立法审查工作

   日期:2019-05-25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    浏览:131    
核心提示:5月22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召集上海、浙江、江苏等7省(市)质监部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计量学院20多名专家学者在江苏无锡开展标准化法立法审查工作。总局法规司司长许新建、标准委副主任方向、江苏省局副局长李景辉等同志参加了此项活动。
  质检总局、标准委开展标准化法立法审查工作

  5月22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召集上海、浙江、江苏等7省(市)质监部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计量学院20多名专家学者在江苏无锡开展标准化法立法审查工作。总局法规司司长许新建、标准委副主任方向、江苏省局副局长李景辉等同志参加了此项活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改革工作要求,标准委正在代国务院起草《关于改革标准体制加强标准管理的意见》。结合《意见》设定的原则、目标、主要内容等,标准委在调研论证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标准化法修订草案。根据全国人大一类立法规划的进度安排,质检总局正式启动了标准化法立法审查工作。各位专家学者重点审查了标准化法立法宗旨、适用范围、标准化管理体制、改革强制标准体系、培育发展社会团体标准、改革企业产品备案等主要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和关注点,对草案的体例及重点内容进行研讨,提出意见和建议。

  许新建司长强调,标准化法的修改,核心是加快技术标准体系改革,加强强制性标准的管理。在修法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四个问题:一是政府规范和发挥市场机制;二是国内立法与国际接轨;三是标准化法与其他法律协调衔接;四是立足现状和加强前瞻性研究。下一步,要根据国务院改革工作部署,加快立法进程,结合此次审查工作中各位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标准化法草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标准化法尽快提交国务院审议。
 
日期: 2019-05-25
标签: 质检 质检总局 标准 标准化 标准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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