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中实仪信网 > 法规 > "野生动物"相关的实验室检测行业法规  >
  •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停止执行《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的公告
  •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2020年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以下简称《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本条例所称陆生野生动物,是指依法受保护的珍贵、濒危、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所称野生动物产品,是指陆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标签: 野生动物 动物 林业 野生动物保护法 2021-12-07 14: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本条例所称水生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所称水生野生动物产品,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标签: 野生动物 动物 农业部 野生动物保护法 2021-12-07 14:00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 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如下决定
    标签: 野生动物 动物 2021-07-06 13:28
  • 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通知
  •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并定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 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6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新保护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签: 农业部 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 动物 2019-07-05 11:48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中实仪信会员交流群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