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中实仪信网 > 法规 > "重要工业产品"相关的实验室检测行业法规  >
  • 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
  •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对“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由市场监管总局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分别优化审批服务。
  • 质检总局精简和规范“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8月1日,质检总局法规司在京召开精简和规范“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申请材料论证会。国务院审改办有关同志专程莅临指导。作为国务院审改办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四个试点单位之一,质检总局在前期调研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选定“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为试点项目之一,积极探索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标准原则和程序。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中实仪信会员交流群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