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校将要展开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日期:2019-04-26     来源:分析测试百科网    浏览:161    评论: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的部署,现启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的部署,现启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要求

  各高等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的各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掌握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组织方式

  1.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工作安排,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报送教育部审核。

  2.地方和其他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主管单位,可参照教育部工作安排,组织所属高等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情况报送教育部。

  三、工作安排

  1.各高等学校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组织对本校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2.各高等学校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高等学校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各高等学校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附件2)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并由高等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工作总结情况和自查自纠报告于5月20日之前统一邮寄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同时发送PDF格式电子版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和教育部科技司邮箱。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孔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807室

  邮编:100080电话:010-82503990

  邮箱:educma@cutech.edu.cn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基础处

  王梁

  电话:010-66096301

  邮箱:kjsjcc@moe.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科学技术司

  2019年4月18日

  
 
日期: 2019-04-26
标签: 科研实验室 实验 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 安全 新疆
 
相关资讯
免责声明
1.本网中刊登的文章、数据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原创文章由中实仪信网编辑整合,转载请注明中实仪信网出处。
2.转载其它媒体的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网站刊登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对文中陈述、观 点判断保持中立,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3.如您对文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持有异议,请与中实仪信网联系。联系邮箱:3383880279@qq.com 联系QQ: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推荐标签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中实仪信会员交流群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