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意见征求稿由生态环境部发布

   日期:2019-08-05     来源:中国仪器网    浏览:206    评论:0    
核心提示: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核动力厂发生核事故时,场外辐射环境应急监测的范围、布点、内容、样品采集 与管理、质量保证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核动力厂发生核事故时的场外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其他核设施发生核事故时的场 外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T17680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HJ/T6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009 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规范》、《GB/T14583 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

地表辐射水平

(1)早期阶段监测应重点关注地表辐射水平测量,应尽可能快速获得监测数据。

(2)地表辐射水平的测量可采用固定式自动站、投放式自动站、车载巡测、航空测量的方式。

(3)在早期阶段监测尽量采用无人值守的自动连续监测方式。在中期阶段监测及后期阶段监测可 强化车载巡测和航空测量。

土壤及沉降物

(1)在早期阶段监测中,首先对超过 OIL2 的测量点周围的土壤及沉降物进行迅速的分析,其次 对大气监测点周围土壤及沉降物进行分析。其他备选采样分析点应根据地理位置(可到达)、社会状况 设定。

(2)在早期阶段监测中,土壤样品采集对象为表层土壤,在中后期阶段监测中,应根据工作目标 确定采样对象。

(3)土壤及沉降物放射性分析的方法除采用实验室(或者移动实验室)伽玛能谱分析外,也应采 用高纯锗就地伽玛能谱的方法就地实施测量。

饮用水水源

为掌握饮用水受污染的情况,在确认放射性物质释放后,应迅速在烟羽计划区内采集饮用水源地水, 并在重要场所布设水体放射性自动监测系统。按照剂量率高低设置采集优先次序。

陆生生物

对环境辐射剂量率超过 1μSv/h 的地区的生物进行放射性核素分析。

监测项目

伽玛能谱(131I,137Cs,134Cs) 89Sr,90Sr,钚同位素、气溶胶、气碘等。

监测仪器:

伽玛能谱仪、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投放式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 、车载巡测、航空测量的方式。 自动连续监测仪。强化车载巡测仪、航空测量仪、地表辐射测量仪、气溶胶检测仪、气溶胶监测系统、大流量、超大流量采样器、气碘用碘采样器、车载、船载采样系统、水体放射性自动监测系统、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在便携式 X、γ剂量仪、便携式α、β表面污染仪、放射元素分析仪。

 
日期: 2019-08-05
标签: 核事故 应急监测 监测技术 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部
 
相关资讯
免责声明
1.本网中刊登的文章、数据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原创文章由中实仪信网编辑整合,转载请注明中实仪信网出处。
2.转载其它媒体的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网站刊登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对文中陈述、观 点判断保持中立,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3.如您对文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持有异议,请与中实仪信网联系。联系邮箱:3383880279@qq.com 联系QQ: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推荐标签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中实仪信会员交流群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