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中上述气态污染物的预警、应急监测测定规范

   日期:2020-04-16     来源:中国仪器网    浏览:169    评论:0    
核心提示: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上述气态污染物的预警、应急监测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硫化氢、氨气、苯、甲硫醚、二甲苯、甲硫醇、苯乙烯、甲醛、甲苯、二甲二硫、三甲胺、二硫化碳12种气态污染物的开放光程紫外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上述气态污染物的预警、应急监测测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开放光程分析仪器

       采用发射端发射光束经开放环境到接收端的方法来测定该开放光程上气态污染物平均浓度的仪器。

       方法原理

       开放光程分析仪器(以下简称:分析仪器)发出连续变化的紫外光照射到气态污染物,与之对应特征吸收峰的紫外光被吸收。通过比对该吸收光谱与分析仪器中标准物质的吸收光谱,由朗伯-比尔(Lambert-Beer)定律进行定量分析,得出气态污染物的浓度。

  
       分析仪器

       分析仪器根据光源和探测器的相对位置分为以下两种结构

       第一种:1、光谱仪;2、收集望远镜;3、环境空气;4、监测路径;5、光源。

       第二种:1、光谱仪;2、光源;3、监测路径;4、环境空气;5、反射镜。

       辅助设备

       温度计:测量环境温度,测量范围(-30~50)℃,精度±0.5 ℃。

       大气压计:测量环境大气压,测量范围(50~107)kPa,精度±0.1 kPa。

       湿度计:测量环境湿度,测量范围(0~100)%RH,精度±5 %。

       性能要求

       分析仪器应达到下列性能要求:

       a) 具有测距功能或光程输入功能;

       b) 具有自动记录仪器的系统设置参数功能;

       c) 具有自动存储测量期间瞬时值或平均值结果功能;

       d) 具有气态污染物名称、化学式和浓度值显示功能;

       e) 具有测量或输入及保存测量期间气象参数功能(大气压、温度、湿度等)。

       注意事项

       测量路径内不得存在障碍物,当障碍物不可避免时,其遮挡光束的能量损失不能超过 10 %。

       测量时应保证分析仪器的供电、光谱强度等参数稳定,同时确认环境的湿度、雨雾、沙尘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本标准用于应急监测时,监测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测量结果应处于测量光程量程内,超过测量光程量程时,应重新选择适当的测量光程。

       测量时分析仪器的光学接收系统应背对或侧对太阳。

       测量时应避免光学收发系统震动,以免影响系统稳定性。
 
日期: 2020-04-16
标签: 环境 环境空气 空气 气态污染物 污染物 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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