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科技攻关”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的启动通知

   日期:2020-04-18     来源:中国仪器网    浏览:136    评论:0    
核心提示:为打赢疫情防控持久战,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学校拟启动第五批中国科学院临床研究医院(合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科技攻关”专项项目征集工作。
中国科学院临床研究医院(合肥)关于征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第五批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打赢疫情防控持久战,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学校拟启动第五批中国科学院临床研究医院(合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科技攻关”专项项目征集工作。专项将继续支持学校及附院相关科研人员,紧密围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为新型冠状病毒及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及诊疗提供理论及技术支撑。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一)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规律,远期临床转归,人群免疫和医院感染防控等防控策略研究。

       (二)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动力学,致重症机制等应用基础研究。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及检测技术。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相关生物技术、设备耗材及相关产品研发。

       (五)其他关键技术攻关及产品研发。

       二、资助计划

       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为30-50万元,研究开始时间为2020年5月,研究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申请人条件

       (一)原则上具备承担临床研究的能力,充分了解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进展与动态,能领导研究团队在短期内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同一人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含在研)1个专项项目,参与的专项项目(含在研)不得超过2项。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专项任务提纲(格式见附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二)征集截止日期:

       2020年4月24日下午17:00

       后续批次项目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另行部署通知。

       (三)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立项后申请伦理审查。

       同时需遵守“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规定,确保具备生物安全条件。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应严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四)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该专项项目经费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医学”基金经费中列支,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六)项目由学校科研部、中国科学院临床研究医院(合肥)共同组织管理,具体申报与日常管理工作委托附一院科研处负责。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附一院: 许梦姗 62282932

       杨春梅 62282975

       学 校: 王 峰 63601959

       邮 箱: cascrh@ustc.edu.cn

  科研部

2020年4月14日
 
日期: 2020-04-18
标签: 新型冠状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科技攻关 冠状病毒 病毒 项目征集 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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