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适应自动驾驶附属设施的总体技术要求

   日期:2020-04-29     来源:中国仪器网    浏览:199    评论:0    
核心提示:根据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函〔2019〕427 号文《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 2019 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主持《公路工程适应自动驾驶附属设施总体技术规范》的制订工作。


       摘录部分内容: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函〔2019〕427 号文《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 2019 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主持《公路工程适应自动驾驶附属设施总体技术规范》的制订工作。

       本规范分为 13 章和 3 个附录。规定了公路工程适应自动驾驶附属设施的总体技术要求,包括:总则、术语与缩略语、总体架构、高精度地图、定位设施、通信设施、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控制与诱导设施、交通感知设施、路侧计算设施、供能与照明设施、自动驾驶监测与服务中心、网络安全。

       基准站

       在控制点上架设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测量型接收机、通信终端等设备,在一定时间内连续观测、接收卫星信号,并将数据传输给数据综合处理系统,由其处理后播发差分改正数据的设施,又称参考站。

       基准站原始观测数据

       亦称为“原始观测数据”,指接收机接收到导航卫星的测距信号后输出的伪距、载波相位、多普勒频移、载噪比、导航电文等数据。

       监测基准站

       用于观测、存储、传输卫星信号数据以及进行差分数据质量评估监测,并具有基准坐标的基准站,简称监测站。

       交通感知设施

       适应自动驾驶的交通感知设施应能分别实现交通流检测、交通事件检测、基础设施状态监测、交通气象监测、交通参与者感知等功能,也可多种设备融合实现上述检测功能。

       交通流检测设备

       适应自动驾驶的交通流检测设备应符合下列功能要求:1 应至少能够检测车流量、平均车速、时间占有率等信息。2 应支持按车道统计交通流信息。

       基础设施状态监测设备

       适应自动驾驶的基础设施状态监测设备应包括路面状态检测设备、边坡状态监测设备、桥梁结构物状态监测设备、隧道结构物状态监测设备。

       交通气象环境监测设备

       适应自动驾驶的交通气象环境监测设备应符合下列功能要求:1 应至少能够监测《公路交通气象监测设施技术要求》(GB/T 33697)中规定的监测项目,重点监测项目包括:能见度、路面温度、路面状况(干燥、潮湿、积水、结冰、积雪)、风速、风向等。
 
       交通参与者感知设备

       适应自动驾驶的交通参与者感知设备主要包括微波雷达检测器、高清视频检测器、激光雷达检测器等具备目标识别功能的设备,实现对路段、匝道和转角盲区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识别检测以及定位。
  
       路侧计算设施应符合下列电磁兼容要求:

       1 对整机静电放电抗扰度的要求应符合现行的《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2)的有关规定。

       2 对浪涌和抗冲击电流的要求应符合《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的有关规定。

       3 对辐射骚扰测试的要求应符合现行的《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 9254)的有关规定。

       4 对辐射抗扰度的要求应符合现行的《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的有关规定。

       5 对辐射杂散测试的要求宜参照《IMT 蜂窝网络:访问无线频谱的协同标准,第 1 部分:简介和一般要求》(ETSI 301908-1)执行。

       6 对 POE CE 和 CS 的要求应符合现行的《信息技术设备的无执行线电骚扰限公路工程适应自动驾驶附属设施总体技术规范(JTG/T XXXX.X-20XX)值和测量方法》(GB 9254)的有关规定。

       7 对 POE EFT 的要求应符合现行的《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的有关规定。

       公路沿线设施供配电系统的建设应综合考虑供电电压、功率因数、电能质量、供能效率等因素,并符合现行的《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5)、《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 15945)、《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度》(GB/T 15543)、《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中电能质量的相关技术要求。

  

       自动驾驶车辆供能设施

       适应自动驾驶的公路应根据公路等级、交通量等因素,在公路沿线服务区(站)建设车辆充电、加油等供能设施。

       公路沿线服务区(站)建设的车辆供能设施应遵循《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 2978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T 20234.1)中的技术要求。

       自动驾驶监测与服务中心通过通信设施应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1 建立自动驾驶监测与服务中心与自动驾驶车辆的网络联接,向自动驾驶车辆发送交通管控信息、预警信息,并提供其他信息服务。可与自动驾驶车辆进行信息交换,接收自动驾驶车辆发布的行驶状态、求助等信息。

       2 分析与处理浮动车数据,形成交通流状态、交通事件等监测信息。
 
日期: 2020-04-29
标签: 工程 自动驾驶 技术要求 要求 交通运输部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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