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保卫战已初战告捷,各省市开展了相关的汽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工作

   日期:2020-06-13     来源:中国化工仪器网    浏览:166    评论:0    
核心提示: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机动车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大,而机动车保有和使用量的增加也令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大幅增加,这使得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酸雨等大气环境问题变得更为严重。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机动车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大,而机动车保有和使用量的增加也令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大幅增加,这使得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酸雨等大气环境问题变得更为严重。创造一个空气良好的环境是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标志,故而我国极其重视汽车尾气的治理。

       为了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量,2018年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不仅对各地区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做了规定,也明确了到2020年底前各地区的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数量应大幅减少,还希望各地区能使用燃气车辆。不仅如此,为了更好地监测和监管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在各科研单位和机构的帮助下,环保部门常用便携式气体分析仪检查汽油车的污染物排放浓度,用烟度计检测法判定柴油车发动机燃烧状况是否正常,用遥感检测法检测行驶中车辆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对一些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车辆,相关部门还会对其做进一步的处置。

       如今,虽然蓝天保卫战已经初战告捷,但环境保护是长久的事情,对于汽车尾气的检测也还在继续。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各省市也开展了相关的汽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工作。

       武汉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为了更好地推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使其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及生态环境的期待相符,2020年4月14日,重新制定的《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条例中明确提出了机动车不得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且应符合排放标准;对于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叉车等装配有发动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也应当符合武汉市执行的排放标准。此外,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暂扣车辆行驶证并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排放超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可处5000元的罚款。

       北京市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北京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范出台并实施了《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根据条例,北京采取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措施,推动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一些保障城市运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高排放车辆,转向使用新能源;统筹推进多试式联运运输网络建设,建立城市绿色货运体系;规定待售车辆的发动机、污染控制装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等设备和装置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对于一些违反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有关规定的,相关部门还将对其处以罚款、记入信用信息记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

       许昌市施行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的污染防治条例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是许昌市仅次于工业污染的大气污染源,为了做好大气污染与防治,许昌市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了《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该条例是在许昌市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历经调研论证、组织起草、征求意见等出台的,规定了许昌市应从车、机械、油、路几个方面对车辆的排气污染进行预防、控制和治理;要求加强对城市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对使用排放不合格车辆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止是上述省市,上海、深圳等城市也出台并施行了相关的防治条例。不仅如此,各省市还设置了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而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的设立也标志着城市开启超标车辆复检治理维护流程,该维护站可以通过相应的技术设备对一些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进行维修使其达标,继而有效减少道路上行驶的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

       蓝天保卫战虽然是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新词,但也是近几年的热词。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再一味盲目的追求经济的发展,开始追求“天更蓝、水更清、城更美”的生活。相信依托于政府结合实际制定的相关法律、仪器设备的辅助作用以及群众积极参与各项环保活动,可以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继而促使人能与自然和谐、协调共处。
 
日期: 2020-06-13
标签: 蓝天保卫战 汽车 汽车尾气 尾气 尾气排放 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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