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布《多源遥感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信息采集与发布规范》(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0-07-02     来源:中国仪器网    浏览:235    评论:0    
核心提示: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安徽省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安徽大学等单位起草的《多源遥感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信息采集与发布规范》省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安徽省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安徽大学等单位起草的《多源遥感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信息采集与发布规范》省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皖市监发〔2019〕32号)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DB34/T 2800-2016)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安徽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附件3),并于2020年7月24日前以信函或E-mail的形式反馈给联系人,逾期未复函,将按无意见处理。 E-mail:linsheng0808@163.com

       更多详情,请登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官方网站查询。

       节选该技术规范部分内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多源遥感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信息采集与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中高空间分辨率卫星遥感观测资料对农作物病虫害进行监测。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4950-2009 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GB/T 17798-2007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28923.1-2012 自然灾害遥感专题图产品制作要求 第1部分:分类、编码与制图》、《QX/T 188-2013 卫星遥感植被监测技术导则》、《SL/T 364-2015 土壤墒情监测规范》、《SL 592-2012 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技术规范》等等。

  
       数据源及卫星数据的前期处理

       数据来自携载红光波段和近红外波段探测仪器的中高空间分辨率(小于或等于500m)卫星,常用中高空间分辨率星载仪器及其近红外和红光通道参数参见附录A。

       卫星数据的前期处理

       在农作物病虫害遥感监测数据处理前,应按照附录B的要求对卫星数据进行坐标投影变换、几何精校及云研判处理。大气校正和云研判处理应在坐标投影转换之后进行。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信息发布

       发布形式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相关要素按对空间分布的侧重分为定点监测和区域监测。

       如仅着重农作物病虫害信息在监测区域内随时间的数值变化,通常采用定点监测。

       若除监测要素数值变化外,还要体现要素在监测区域内的空间分布,通常采用区域监测。区域监测可用要素监测值结合要素等值线分布图等表示,或把监测区域网格化后对精细化的网格区域进行要素定点监测。
 
日期: 2020-07-02
标签: 多源遥感农作物病虫害监测 遥感 农作物 征求意见 市场监督管理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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