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MO系统研发”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书填报阶段

   日期:2020-09-18     来源:中国仪器网    浏览:159    评论:0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由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承担管理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ECMO系统研发”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填报阶段。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由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承担管理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ECMO系统研发”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填报阶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要求

       此次填报的项目正式申报书是对前期项目预申报书的细化,在基本信息及核心内容方面应与前期提交的项目预申报书保持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不允许修改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现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

       2.不允许降低指标或大幅调整的内容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

       (4)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3.完善研究人员和参与单位

       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参加人员。项目申报单位应注意避免新增人员的超项问题,按照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要求,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请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人员查询”功能自行开展查重工作。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4.须遵循的生物安全及伦理相关法规

       相关单位及科研人员须遵守生物安全及伦理相关法规。相关单位应建立资质合格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对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管;科研人员应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生物技术的研究应遵守《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须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5.需提交的附件材料

       (1)应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提供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和数据递交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

       (3)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

       二、项目预算编报有关要求

       1.预算编报总体要求

       要求真实、全面和客观。各课题预算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根据要求,每个项目设定专项经费指导数,正式申报项目专项经费预算不得高于经费指导数。

       2.预算编报组织工作

       项目和课题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分别是项目申报单位和课题牵头单位。项目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各课题牵头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课题牵头单位根据课题分解情况,负责组织各参与单位共同编制本课题预算,各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项目预算。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申报材料,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对本课题预算的真实性负责。

       3.预算编报准备工作

       明确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目标、技术路线、实施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61号)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的具体要求编报预算。

       4.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直接费用各科目预算均无比例限制,各项目(课题)应根据本技术领域的规律和特点实事求是进行测算;对于因研究任务的特色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必须进行重点说明;对于课题有多家参与单位,以课题整体为单元编制具体预算,无需编制各参与单位的具体科目预算;间接费用核定,以课题为单位,根据课题申请的专项经费额度,按规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整体汇总。

       5.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

       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管理有关试点方案的通知》(国科资函〔2019〕35号)要求,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单位可实行简化预算编制。一是《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9〕4号)确定的63家试点单位。二是其作为课题承担单位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具体简化预算编制要求详见预算填报系统提示。

       三、网上填报程序及要求

       1.网上填报程序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下载项目申报书格式,按要求填报正式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选择“项目申报”中的“新项目申请”进行网上填报。生物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生物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各课题预算,确认无误后,通过系统平台提交。项目登录密码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分配。项目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为本单位项目分配密码,未在科技部信息中心注册备案的单位请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预算编制咨询电话:010-68266623、6209

       2.组织推荐

      正式申报书填报不需原推荐单位推荐提交。

      3.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

      2020年9月10日至10月9日17:00。

      4.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濮润 010-88225135

      附件:数据递交承诺书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2020年9月10日
 
日期: 2020-09-18
标签: ECMO 国家重点研发 重点研发计划 管理 管理工作 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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