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为推进大型仪器设施资源开放共享,制定了哪些政策?

   日期:2020-10-15     来源:中国化工仪器网    浏览:187    评论:0    
核心提示:仪器设备是很多企业初创、研发、生产、检测等环节不可缺少的资源。大型仪器设备更是如此。
  近年来,“共享”一词已经让人们耳熟能详,“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等“共享经济”模式也已经从时尚理念成为人们的日常,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组成部分。“共享”模式在影响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在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一键下单”,就能享受到以“共享”模式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便利。
  
  仪器设备是很多企业初创、研发、生产、检测等环节不可缺少的资源。大型仪器设备更是如此,但从购置到维护、从耗材使用到聘请专业操作人员,都是价格不菲,中小型企业很难负担这笔开销。另一方面,如果仪器的拥有者把这些设备“养在深闺人未识”,也将要独自出资“养活”这些设备。通过“共享”,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就可以得到提升,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1.1万家、5.9亿元、11倍、45倍……一串串醒目的数据证明,天津在优化大型科研仪器资源高效配置上,打造出了统一规范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创新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制度模式,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支撑。
  
  2016年,天津市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制定了《天津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推进大型仪器设施等科研资源开放共享政策。
  
  《细则》明确规定,依据企业社会化服务情况,提供大型仪器服务的机构按年度可以获得不超过服务费用40%、最高50万元的财政补贴。“认定+补贴”的引导作用,激发了中央驻津和市属科研院所、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研平台的参与兴趣,大量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纷纷加入了面向市场提供服务的行列。
  
  从天津市科技局获悉,天津市拥有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约2000台左右,主要分布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各类研究实验基地。2013年以来,依托天津市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持续发挥“认定+补贴”的引导作用,吸引带动众多仪器资源单位面向社会和企业提供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目前累计认定大型仪器管理单位97家,覆盖中央驻津院所、高等院校、市属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不同类型机构,积累大型科学仪器1233台套,设备原值19.9亿元。
  
  为加快推动京津冀大型科学仪器的共享合作,天津市修改了《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有关条款,把原大型仪器补贴范围由天津市扩大至面向京津冀地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天津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管理单位年服务京冀企业超过1500家次,有力地推动了京津冀区域的融合发展。
  
  从最新数据来看,天津大型仪器设备资源服务成效显著提升,对外开放服务开机时达60余万小时/年。2019年服务企业数量1.1万家,较2013年增长11倍,科技服务收入达5.9亿元,较2013年增长45倍,市场化运行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日前,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0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资料来源:今晚报,人民网-天津频道
 
日期: 2020-10-15
标签: 天津 大型仪器 开放共享 充电 共享经济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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