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501-200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标准类别 地方标准 发布日期 2007-11-07
标准状态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实施日期 2008-01-01
颁发部门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废止日期
标准介绍
 DB11/ 501-200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固定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锅炉,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冶金、建材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饮食业油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前述圊定污染源执行本市或国家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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