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砷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生产设计、应用选型和性能检测。
针对应用于不同场合的砷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以下简称“仪器”),规定了两型仪器的检测范围。
1型仪器的检测范围为0.01~0.2 mg/L,主要应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等的监测。
11型仪器的检测范围为0.2~1.0mg/L,主要应用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的监测。
标准类别 | 其它国内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5-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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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5-12-01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