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豆类、坚果仁类、果蔬籽、芝麻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为原料、添加麦类(小麦仁、大麦仁、黑麦、甜荞麦、苦荞麦、燕麦、燕麦片、小麦胚芽)、米类(小米、黑小米、红米、黑米、糙米)、玉米、高粱、茯苓、芡实、枸杞子、白芷、白砂糖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种为辅料,经炒制、烘焙、包装等加工制成的炒货食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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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4-30 |
颁发部门 | 广州绿膳源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