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提出了磷肥、钾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磷肥、钾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执行。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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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颁发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