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鸡蛋清为原料,经提取、精制等工艺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溶菌酶。
本标准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的纯度应在分析纯以上,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应按 GB/T601、GB/T602、GB/T603的规定制备,实验用水应符合GB/T6682中三级水的规定。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6-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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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07-07-01 |
颁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