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一般技术性规范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其他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性监测亦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7-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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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08-04-01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