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控制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火电厂可持续发展和烟气脱硫行业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的规划、设计、评审、采购、施工及安装、调试、验收和运行管理。工业炉窑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工艺时,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5-06-24 |
---|---|---|---|
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05-10-01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