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境外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规范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审查许可,控制由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汽车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进口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系列控制标准之一。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汽车压件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以及形成压件前对报废汽车拆解和压制程度的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商品编号为7204.4900.10的废汽车压件的进口管理。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5-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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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06-02-01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