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
挥发性有机物的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快速定性和56种目标化合物的定量分析。
当顶空取样体积为 10.0 ml 时,56 种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1 μg/L~3 μg/L,测定下限为 4 μg/L~12 μg/L,详见附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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