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评定机构在参加能力验证中出现不满意结果时,按照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4.2.7款和4.2.8款采取相应措施,合格评定机构的纠正措施和验证活动应在180天内完成。
通常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会要求获得不满意结果的合格评定机构将整改信息反馈至CNAS秘书处。对CNAS指定的计划,结果不满意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应在180天内将实施纠正措施的记录以及纠正措施有效性证明材料提交CNAS秘书处确认。 参考资料:http://www.cnzx.org/plus/view.php?aid=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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