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我的贸易
供应商
发布产品
产品管理
管理商铺
采购商
发布采购
采购清单
询价信息
收藏管理
服务
委托代购
应用工具
广告推广
排名推广
VIP服务
了解咨询
服务特权
新会员申请
老会员续费
优惠活动
积分商城
帮助中心
新手指南
采购帮助
供应帮助
联系客服
更多频道
首页
仪器
求购
行情
展会
人才
问答
专题
图库
品牌
视频
资料
团购
商圈
资讯
招商
帮助
知识
企业
免费发布优质产品信息
仪器
|
求购
|
企业
|
资讯
|
法规
|
热搜词:
猪
上海
材料
实验室
医疗器械
市场
会员服务
关注公众号
首页
仪器
求购
展会
资讯
法规
标准
资料
问答
知识
百科
更多频道
人才
品牌
知识
专题
企业
首页
>
法规
>
通知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0-04-1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浏览:
96
核心提示:恢复我对美232措施所中止的关税减让义务、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税款予以退还。
国务院关税税则
委员会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
病毒
感染的
肺炎
疫情进口物资
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的通知
税委会〔2020〕6号
海关总署:
为积极支持新型
冠状病毒
感染的
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对按照防控
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详见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以下称免税政策)进口且原产于美国的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即恢复我对美232措施所中止的关税减让义务、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税款予以退还。
上述不实施加征关税措施与免税政策实施时间保持一致。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
日期:
2020-04-14
标签:
委员会
新型冠状病毒
冠状病毒
病毒
肺炎
肺炎疫情
上一篇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一图读懂 | 认监委关于对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
[
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相关法规
免责声明
1.本网中刊登的文章、数据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原创文章由
中实仪信网
编辑整合,转载请注明
中实仪信网
出处。
2.转载其它媒体的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网站刊登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对文中陈述、观 点判断保持中立,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3.如您对文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持有异议,请与
中实仪信网
联系。联系邮箱:3383880279@qq.com 联系QQ:
。
推荐图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
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推荐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9年月饼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
点击排行
推荐标签
热分析联用仪
超低温冰箱
社会责任报告
绿色产品
新消毒产品
农产品认证
气体检测仪
追溯体系
药物临床试验
压片糖果
爆破试验机
微生物快速检测系统
评审准则
单抗N糖
补贴标准
可比性研究
强力霉素
危险物品
保健用品
核安全
新手指南
注册新用户
操作指南
常见问题
采购商服务
找产品
找公司
找采购
看资讯
供应商服务
企业商铺
VIP服务
认证服务
推广服务
交易安全
买家防骗
卖家防骗
投诉举报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微信关注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