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的通知

   日期:2021-12-0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    浏览:176    
核心提示:国家卫健委委托国家肾脏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进行修订,形成了《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
国卫办医函〔2021〕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规范血液净化诊疗工作,适应血液净化技术的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国家卫健委委托国家肾脏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进行修订,形成了《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卫生部2010年2月1日印发的《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卫医管发〔2010〕15号)同时废止。
  
  附件: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11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日期: 2021-12-01
标签: 新疆 卫生 卫生健康 卫生健康委 血液 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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