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医保版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更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21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浏览:104    
核心提示:国家医疗保障局决定按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2021)对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中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进行更新,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医保版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更新工作的通知
  
医保办函〔202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满足医保业务需求,破除信息壁垒,促进数据共享互认,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决定按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2021)对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中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进行更新,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现将相关材料和说明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
 
       1.《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 15657-2021)编码规则
  
  2.《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 15657-2021)
  
  3.《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医保版对应《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 15657-2021)映射表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日期: 2022-05-21
标签: 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中医药 中医药管理 医药
 
相关法规
免责声明
1.本网中刊登的文章、数据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原创文章由中实仪信网编辑整合,转载请注明中实仪信网出处。
2.转载其它媒体的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网站刊登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对文中陈述、观 点判断保持中立,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3.如您对文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持有异议,请与中实仪信网联系。联系邮箱:3383880279@qq.com 联系QQ:

推荐图文
推荐法规
点击排行
推荐标签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中实仪信会员交流群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