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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7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努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积极盘活各类存量资金,结转结余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了明显提升。但也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居高不下,部分专户结存资金未能及时清理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精神,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