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技局发布2021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有关事项通知

   日期:2021-07-01     来源:中国仪器网    浏览:116    评论:0    
核心提示: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科〔2020〕122号)要求,现就合肥市2021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科〔2020〕122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请各项目依托单位按照附件1相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并组织本单位各项目负责人签订《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立项名单详见《关于公布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合科〔2021〕90号)(附件3)。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试行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相关要求详见《合肥市科技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合科〔2021〕96号)(附件4),同时项目负责人需作出科研诚信承诺并在承诺书上签名。
  
  各项目依托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2,于2021年7月5日前统一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4份)签字盖章后交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一区B 座612室),联系电话:0551-63538656。任务书电子版请发至邮箱:fgc@hfkczx.com。
  
  为便于服务管理,请各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联系人加入微信群“2021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群”,群二维码详见(附件5),加群后将群备注修改为“序号+单位+姓名”。
  
  附件1-关于印发《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科〔2020〕122号)
  
  附件2-《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
  
  附件3-关于公布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合科〔2021〕90号)
  
  附件4-合肥市科技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合科〔2021〕96号)
  
  附件5:微信群二维码
  
 
日期: 2021-07-01
标签: 自然科学 自然科学基金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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