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固体密度天平校准规范》现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2022-05-10     来源:仪表网    浏览:226    评论:0    
核心提示:5月9日,全国质量密度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了《电子固体密度天平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
  5月9日,全国质量密度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了《电子固体密度天平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
  
  电子固体密度天平的基本测量原理是依据阿基米德定律,先通过电子固体密度天平测量固体在空气中的质量示值,再将该固体放置在已知密度值的介质中(纯水)测量示值,由此即可在电子固体密度天平的显示器上直接得到此固体的密度值。电子固体密度天平广泛应用于化工、电子、橡胶、电线电缆、塑料、食品、机械、冶金等行业。
  
  对于电子固体密度天平,国家目前尚无统一、明确的技术规范作为校准依据。为了实现国内电子固体密度天平的校准工作,满足计量器具依法管理的要求,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因此制定电子固体密度天平校准规范十分必要,能有效地解决电子固体天平无校准依据的技术问题,为市场监督监督部门、生产制造企业和使用单位实施计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根据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规定的规则编写。参考JJG 99 砝码;JJG 1847 电子天平等技术文件编制而成。
  
  根据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A、B、C等内容。
  
  校准环境条件:
  
  校准应在稳定的环境下进行,须满足如下要求:a)环境温度:(205)℃,变化不大于2℃;b)相对湿度:85%,变化不大于15%;c)液温与室温之差不大于2℃;d)其它条件:校准时不得有影响校准结果的干扰源。
  
  校准项目:
  
  a)称量示值误差;b)密度示值误差。
  
  校准范围:
  
  a)质量:校准范围为天平的空载至最大秤量,或依据客户要求;b)密度:校准范围选择密度标准提供的校准点。
  
  校准前的准备:
  
  a)调整天平水平;b)天平通电、开机、预热;c)校正天平。
  
  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上反映。校准证书或报告应至少包括如下信息:a) 标题,“校准证书”;b)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c) 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d) 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e) 送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f) 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g) 进行校准的日期,若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及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h) 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及应用有关时,应对被校样品的抽样程序进行说明;i) 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j) 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k) 校准环境的描述;l) 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m) 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以及签发日期;n) 校准结果仅是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o)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或报告的声明。经校准的电子固体密度天平,发给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加盖校准印章。
  
  复校时间间隔:
  
  客户根据校准结果、使用频次和使用条件等情况确定复校时间间隔。
  
  相关资料下载:
  
  
  电子固体密度天平校准规范编制说明
  电子固体密度天平校准规范-征求意见汇总表
 
日期: 2022-05-10
标签: 密度计 计量 计量技术 密度天平 天平 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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