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胸科医院超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通知

   日期:2019-07-10     来源:中国仪器网    浏览:164    评论:0    
核心提示:【广州市胸科医院超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440100-201906-100403-0046 】,招标项目内容包括【超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超净工作台、加热磁力搅拌器、超声细胞破碎仪】,投标截止到【2019-07-30 10: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胸科医院的委托,对药房设备及器具一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906-100403-0046

  二、采购项目名称:药房设备及器具一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44,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进口

单价限价(万元)

包组限价(万元)

交货期

1

超净工作台

1

2

44.4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2

加热磁力搅拌器

2

1.2

3

超声细胞破碎仪

2

5

4

超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

2

15

  2、产品详细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类型:货物类

  5、项目要求: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部分产品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参与竞标(见上表)。

  6、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2017年或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19年起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说明函;

  (4)提供2019年起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说明函;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须提供生产商或一级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7、《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

  1、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文件售卖登记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首页界面下载);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供应商提供售卖招标文件期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服务商)信用记录,若暂无信息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6)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招标文件发售:300元,邮购招标文件者,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购邮箱(E-mail:youde_zb@163.com),并另加快递费50元(人民币),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2) 单位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 账号:38610188000123567

  4、采购代理机构网址:http://www.youde.net

  七、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7月10日 至 2019年07月1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5,报名电话:020-2222186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0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十、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0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10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倪小姐

联系电话:020-22644793,2222164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20-8349468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联系人:江耀辉

联系电话:020-22221860

 

传真:020-62619398

邮编:510630

 

(三)采购人:广州市胸科医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62号

 

联系人:吴宗春

联系电话:020-83591015

 

传真:020-83488600

邮编:510095


 
日期: 2019-07-10
标签: 医院 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 紫外 紫外分光 紫外分光光度 紫外分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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