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研究决定启动O3和PM2.5复合污染协同防控科技攻关预研课题

   日期:2020-11-19     来源:中国仪器网    浏览:141    评论: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06次常务会议精神,根据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强化O3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撑,促进PM2.5和O3协同治理,我部研究决定启动O3和PM2.5复合污染协同防控科技攻关预研课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06次常务会议精神,根据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强化O3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撑,促进PM2.5和O3协同治理,我部研究决定启动O3和PM2.5复合污染协同防控科技攻关预研课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二)鼓励具有相关前期工作基础的单位积极申报。申报单位可联合不超过1家协作单位。
  
  (三)每人最多牵头承担1个课题、参与1个课题。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实践积累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积极参与或承担。
  
  (四)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受理
  
  (一)编写课题申报书。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编写课题申报书(附件2),应以课题形式整体申报。课题申报书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要求语言精炼、内容真实,总字数不超过10000字。
  
  (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课题申报书(附件2)、申报函(附件3)及其他附件构成。
  
  (三)评审。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课题实施周期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31日。
  
  (二)课题经费申请不超过指南中建议控制数,按照《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编报。
  
  (三)申报书及附件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牵头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五份)后连同申报函于2020年11月24日17:00前邮寄至以下地址,逾期不予受理,以快递寄出日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邮编:100006,收件人:吴丰成,备注“××课题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jichu@mee.gov.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大气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 吴丰成、陈 胜
  
  电  话:(010)65645375、65645369
  
  传  真:(010)65645374
  
  附件:
  
  1、预研课题申报指南
  
  2、预研课题申报书
  
  3、申报函
  
  大气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日期: 2020-11-19
标签: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部 环境 PM2.5 要求 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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