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态环境局对长三角区域相关省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

   日期:2020-11-26     来源:中国仪器网    浏览:131    评论:0    
核心提示:生态环境部等10部委和沪苏浙皖4省(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长三角区域相关省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好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不断提升市民获得感,生态环境部等10部委和沪苏浙皖4省(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0〕62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长三角区域相关省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为了落实方案要求,做好本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相关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职责分工。我局根据《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及减煤、减硝、治柴、消重等专项行动的既有任务分工,对《行动方案》中涉及本市的35条任务进行了职责分工,并形成《上海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二、任务量分解。附件中的任务量是《行动方案》对本市的整体要求,请各单位对照《行动方案》和编制过程中反馈我局的工作计划中的任务量,扎实落实好各项工作。
  
  三、进展调度。《行动方案》的实施时间为2020年10月-2021年3月。请各单位做好任务完成情况的终期总结,梳理任务开展情况并附任务完成情况表,于2021年4月7日报送我局。我局进行汇总后,将报市政府及生态环境部。
  
  四、考核评估。根据《行动方案》要求,我局将在2021年3月后通过资料调阅、现场抽查等方式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报市政府。
  
  联系人:林立,电话:23115641、13564424216。
  
  附件:上海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
  
 
日期: 2020-11-26
标签: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局 环境 长三角 大气 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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