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025-2007 麝香草酚
本标准代替QB/T 1025-1991
本标准适用于对以天然萜类含样化合物或其他原料,经化学合成制得的麝香草酚及食品添加剂麝香草酚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本标准2014年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依据:工信部对1130项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公告 2014年第33号
标准类别 | 轻工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7-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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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08-03-01 |
颁发部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