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蟹黄、蟹肉的术语和定义、生产场库要求、生产管理控制和蟹黄、蟹肉加工技术要求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中华绒螯蟹(河蟹)为主要原料,经分割加工制成的蟹黄、蟹肉产品。
本标准于2018-09-27废止。废止依据: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标准及计划项目自查清理结论的公告(2018年第7号)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9-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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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09-08-19 |
颁发部门 |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废止日期 | 2018-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