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50-2009 水质 总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暂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钴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钴的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钴的测定。
本标准被HJ 550-2015 水质 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发布稿)代替
标准类别 | 其它国内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9-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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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0-04-01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废止日期 | 2015-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