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221-2012 进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检验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危险化学品包装的要求、抽样、检验、判定准则和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已盛装进口危险化学品、且容积不超过450L、净重不超过400kg的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0KPa、内径大于0.15m、且容积大于或等于0.025m3的气体喷雾器、气体容器,以及放射性物质、感染性物质的包装。
标准类别 | 进出口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2-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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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2-06-01 |
颁发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