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烯烃类气体为原料,主要工艺过程为经聚合反应得到塑料粉末料、经造粒得到塑料颗粒料粉体的生产系统;以塑料、合成聚合物粉末或颗粒料为原料,邇过熔融与注塑等工艺生产与加工塑料用品的生产系统,包括废旧塑料回收处理与加工生产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塑料粉末喷涂工艺过程。
标准类别 | 其它国内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3-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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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3-11-01 |
颁发部门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