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马店羊肉汤的卫生管理、场所卫生要求、制作工艺要求、原辅料管理、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马店当地产山羊及沿淮山羊羊肉、羊骨、羊杂、粉丝、豆饼和千张为主料,以辣椒油、香辛料、葱、姜、芫荽为辅料制成的羊肉汤。
本标准于2018-09-27废止。废止依据: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标准及计划项目自查清理结论的公告(2018年第7号)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4-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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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4-10-23 |
颁发部门 |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废止日期 | 2018-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