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16种多环芳烃的测定,目标物包括: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α】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α】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和茚并【1,2,3-c,d】芘。
当取样量为20.0 g,浓缩后定容体积为1.0ml时,采用全扫描方式测定,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8~0.17 mg/kg,测定下限为0.32~0.68mg/kg,详见附录A。
标准类别 | 其它国内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6-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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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6-08-01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