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谷物中镉、铅、铜、独等重金属含量的快速测定一阳极溶出伏安法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阳极溶出伏安法测定谷物中镉、铅、铜、砷等重金属。
本标准称样量为0.5g时,检出限为箭0.4ug/kg、铅0.4ug/kg、铜0.6ug/kg、砷1ug/kg。
相关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批准发布《谷物中镉、铅、铜、砷含量的快速测定 阳极溶出伏安法》等6项地方标准公告 2017年第6号(总第125号)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7-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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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7-06-25 |
颁发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