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食用盐、白砂糖、蛋制品、酱油粉、味精、乳粉、淀粉制品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原料为主,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郫县豆瓣、酸水解植物蛋白、小麦粉、玉米淀粉、水产调味品、酵母抽提物、植物油、大豆蛋白粉等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二氧化硅、三聚磷酸钠、辣椒红等食品添加剂,经混合、过筛、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具有各式风味的固态复合调味料产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7-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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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7-07-03 |
颁发部门 | 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