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和其他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活动的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食品检验机构的自我评价。
相关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2017年第四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认科[2017]124号标准类别 | 认证认可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7-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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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8-05-01 |
颁发部门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