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低温食用豆粕或食用大豆粕、生活饮用水为原料,添加复配豆制品消泡剂(聚二甲基硅氧烷、司盘60、吐温60、蔗糖脂肪酸酯、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二氧化硅、羧甲基纤维素钠、纯净水)或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经盐酸沉淀(提取蛋白质,同时使可溶性糖分和可溶性纤维等溶于水)、离心浓缩(通过离心机分离出水,去除原料中可溶性糖分和可溶性纤维等)、水洗提纯(二次离心机分离,去除原料中可溶性糖分和可溶性纤维等)、氢氧化钠中和、均质、杀菌、闪蒸浓缩(去除部分水分)、冷却、灌装而成的液体浓缩大豆蛋白。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7-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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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7-11-06 |
颁发部门 | 杜邦双汇漯河蛋白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