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排污单位开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编制及提交。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行业技术规范)的,按照行业技术规范执行;无行业技术规范的,按照本标准执行;行业涉及通用工序的,执行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订行业或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可参考本标准。
标准类别 | 其它国内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8-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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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8-03-27 |
颁发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