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吸式包装粮食扦样器的工作原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与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扦取堆包高度不超过6m的包装颗粒粮食和油料,不适用冰冻或水分大于18%的包装颗粒粮食和油料。包装材料可为麻袋、编织袋、布袋等。
相关公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关于《大米品尝评分参考样品制备技术规范》等6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通告标准类别 | 其它国内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8-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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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8-07-01 |
颁发部门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废止日期 |